O-1签证是美国政府向具有“卓越才能”的外国人提供的签证。O-1签证是专门为被证明具有特殊技能、才华和/或成就的外国人提供的签证。这些受益人是被称为“卓越人才”的人。
申请O-1签证的资格:
1、有足够的凭据证明有特殊技能、才华、成就或背景,并已取得该领域的赞誉。
2、在美国拥有临时的工作和非移民签证。
3、准备到美国有关卓越才能和特殊技能的活动,且不会超过一年。
审核标准:
1、与申请人的特殊技能或才华相关的可靠的凭据必须提供,以证明申请人在相应的行业中具有卓越的能力和成就。这些凭据可以是权威机构颁发的文件、国家级或国际级荣誉、奖章和其他资格证书。
2、申请人在美国必须准备完成与其特殊技能和才华有关的活动,且活动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。
3、申请人需要提供一位了解申请者的工作能力的雇主作为参考。
4、申请者还可以提供专家的信函,以支持其O-1签证申请。
美国O-1签证是指非移民签证,被认为是“特殊能力”签证,可以为从事“卓越表现”的媒体工作合法地进入美国进行工作。申请O-1签证的个人,必须满足相关资格要求,主要要求有以下三点:
一、申请人必须在媒体行业具有“惊人的”能力。这里的“惊人的”能力可以是指在自己的领域内的辩论技术、新闻发布技术、在特定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,以及在其他特殊领域所掌握的突出技能,都可以作为证明申请人满足“惊人的”能力的条件。
二、申请人必须有相应的专家证明。该专家不仅要能充分证明申请人的能力,还要能够证明申请人在专业领域内具有卓越表现。
三、申请人必须有有效的雇主或客户提出申请,该雇主或客户必须能够证明,他们需要申请人的特殊能力或技术进行具体的媒体行业工作。
审核O-1签证的标准,主要是确定申请人是否具有满足“惊人的能力”的标准,以及该能力在专业领域内是否具有卓越表现。另外,审核还需要确保,专家证明正确,雇主或客户提出的证明也正确无误,能够证明申请人的特殊能力或技术是实际所需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