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外籍劳工的假期休息权利和工作时间限制受新加坡《工作时间法》(Employment Act) 的规定管辖。
一般来说,外籍劳工应每星期休息至少一天,每个月休息至少一天,每六个月休息至少六天。但劳工与雇主可以在劳资协议中订立不同的安排,双方达成一致即可。
在单次工作时间内,劳工不应超出九小时,其中休息时间(包括午餐时间)不能少于一小时。
此外,对于费尔芬斯职业的外籍劳工,如果他们连续工作满7天,则应按法律要求休息24小时(也即一整天),同时享有加班费报酬。
所有外籍劳工,如果在连续八小时内工作,则必须休息45分钟,并可享受每月最多14天的年假。
关于新加坡外籍劳工的假期休息权利和工作时间限制扩展阅读:
新加坡外籍劳工的假期休息权利和工作时间限制受新加坡劳工法(Employment Act)的规定。根据劳工法,外籍劳工应有以下假期休息权利和工作时间限制:
1. 每週休息:外籍劳工每週至少要休息一天,且避免他们连续工作超过12个小时。
2. 每月休假:外籍劳工每月有一天的带薪休假。
3. 年假:外籍劳工每年至少有7天的带薪假期,但首个年度可以凭雇主同意延至14天。
4. 时限:外籍劳工的工作时间一般限制在每天8小时之内,每週44小时之内,如有必要,可经雇主同意延至每天9小时和每週48小时。
5. 节假日:外籍劳工应有的全家假期按新加坡的国家假期设立,包括劳动节,国庆日,圣诞节等。